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的具体办法有哪些?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
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管理:采猎、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采猎者必须持有采药证,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不得在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更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国家计划管理的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按照计划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限量出口。2023-03-17
mcxzy 阅读 19 次 更新于 2024-09-20 18:36:34 我来答关注问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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