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时间为

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
《规范》全文共14章144条,包含质量管理、基地选址、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种植与养殖、采收与产地加工、质量检验等章节,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中药材的全过程管理,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对中药材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提出了系统的要求。企业应当加强质量管理,明确影响中药材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

建立有效的生产基地单元监督管理机制,配备与生产基地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明确中药材生产批次,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制定主要环节生产技术规程,制定不低于现行标准的中药材质量标准,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标准。
《规范》要求对中药材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实行“六统一”:统一规划生产基地,统一供应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统一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统一种植或者养殖技术规程,统一采购与产地加工技术规程,统一包装与贮存技术规程。

内容解读
《规范》涉及的中药材是指来源于药用植物、药用动物等资源,经规范化的种植(含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养殖、采收和产地加工后,用于生产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药用原料。
鼓励中药生产企业优先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中药材。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有明确要求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中药材。相关中药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开展供应商审核,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审核检查,保证符合要求。
2023-06-06
mcxzy 阅读 14 次 更新于 2024-10-06 06:50:41 我来答关注问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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