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针灸,膝盖下到脚腕有8根断针,算医疗事故吗?

这个算医疗事故,因为很严重的对身体造成的伤害。
现在的鉴定中心和医院没有一点道德底线,为了利益已经丧失了良心和职业道德。我家病人在县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期间,医院为了利益利用重症监护室封闭管理做掩护,在伊川县人民医院连续多天输过期三个月的失效药(不排除是个别医护人员行为),并且是关键降颅压药物,同时发现同科室其他病人也都输的是同批号过期药物,造成多人被致残致死,作为证据只偷偷带出来两个空瓶,且当时发现后叫当班护士也到医疗废料袋查看了,当初医院承认给我家病人输了五六瓶过期药物,因为前期的医疗废料已经处理了具体用多少用了多久没法看到。后在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听证会上医院又狡辩说那些药是用到其他病人身上的,只承认给我们输了一瓶过期药,可鉴定中心竟敢做出颠倒黑白扭曲事实的鉴定意见,说“用一瓶和用多瓶性质一样”,难道喝一点毒药与喝一瓶毒药的结果会一样吗?鉴定意见做出医院用过期的责任5%,不知道是怎么得出来的?连药品说明书上的甘露醇的分子量182.17鉴定意见为180.14、甘油果糖氯化钠没有“反跳”作用,鉴定为有“反跳”作用,药品作用和性能都牛头不对马嘴,难道他们比国家药监局审核过对外公布的药品说明书也有错吗?2015年4月11日到期至7月11日发现还再用,前后90多天竟鉴定意见为66天,这样的鉴定意见能服人吗?这不是为虎作伥是什么?不尊重事实不尊重科学的鉴定中心没有一点人性,资料寄到该中心要交费11100元,款汇到说需要180天,到180天后又通知开听证会,开完听证会又180天给我们出具这样的结果,前后一年多时间,结果出来我们不认可向广东省司法厅投诉后转广州市司法局受理两个月后答复“程序超7天,鉴定内容作为行政机关不便干涉”,现在没有钱就没有讲理的地方!我杀他们这些畜生的心就有!2020-10-22
mcxzy 阅读 9 次 更新于 2024-09-21 08:39:54 我来答关注问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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