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与法律

不知道你从事的是什么中药材,重点野生中药材可分为三个等级,一级的是濒临灭绝的物种,比如梅花鹿等,二级的是资源处于衰绝的物种,比如穿山甲,三级的是资源严重减少的物种川贝母等!一级的药材自然淘汰的可以有,但不得出口,二·三级的属于国家计划管理的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重点药材经营应该遵循《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其他品种的管理的比较松点,可以在农贸市场也可以卖,如果你是做批发生意(从农民出收购再买中药饮片公司的)要在工商局注册,药监局备案。2008-11-13
这个太专业了2008-11-13
这个你要问中药材的业内人士的2008-11-13
mcxzy 阅读 12 次 更新于 2024-11-15 00:47:52 我来答关注问题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一条禁止在荒漠草原、半 荒漠草原和沙化地区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进入草原 者须持有县级以上畜牧部门与医药管理部门共同核发的采药许可证;禁止连根采挖,保留一部分植物的母株等。

  • 这是中药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这是《药品管理法》的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了中药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中药材的保护、中药饮片的炮制、药品批准文号的管...

  • 中医药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

其他药方类似问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