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中,“近而奇偶,制小其服;远而奇偶,制大其服。”的意思。

奇偶指的是方剂配伍的七情。
当应用一种药物疗效不佳时,就需要选择其他的药物进行合理的配伍。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有选择地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 前人把单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称为药物的“七情”
所谓“君臣佐使”,即从多元用药的角度,论述各药在方中的地位及配伍后的性效变化规律。
内容
⑴君药:即对处方的主证或主病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它体现了处方的主攻方向,它力居方中之首,是方剂组成中不可缺少的药物。  ⑵臣药:意义有二,一是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和主证的药物,二是针对兼病或兼证起治疗作用的药物。  ⑶佐药:意义有三,一为佐助药,即协助君、臣药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兼证的药物;二为佐制药,即用以消除或减缓君、臣药的毒性或烈性的药物;三为反佐药,即根据病情需要,使用与君药药性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  ⑷使药:意义有二,一是引经药,即引方中诸药直达病所的药物;二是调和药,即调和诸药的作用,使其合力祛邪。
《本草纲目》:「药有七情,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如人参、甘草、黄耆、知母之类;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恶者,夺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两不相合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
望采纳,O(∩_∩)O谢谢2015-02-06
mcxzy 阅读 313 次 更新于 2025-04-17 10:03:57 我来答关注问题0
  • 《本草纲目》:「药有七情,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如人参、甘草、黄耆、知母之类;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恶者,夺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两不相合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望采纳,O(∩_∩)O谢谢 ...

  • 近者即新病或病在上或病情的向心性越近;奇之即代表阳,代表单数,在此表示小剂量而频服;远者偶之则相反。不矛盾是你理解错了,也是写作的人自己抄写错了。指出错误,奇方是指药的味数是奇数,偶方指药的味数是偶数,,无论是百度百科还是本草纲目上都是这答案。。

  • 奇偶指的是方剂配伍的七情。源于《黄帝内经 素问 至真要大论》中说道:“大要也,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

  • 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此之谓也。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

  • 君三臣三,奇之制也;君四臣六,偶之制也。”“近而奇偶,制小其服;远而奇偶,制大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儒门事亲》卷一:“奇方之说有二:有古之单方之奇方,独用一物是也,病在上而近者宜奇方也。有数合阳数之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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